婴幼儿辅食迎来"最严"新国标:三项标准发布,监管参照配方奶粉再升级

为保障6个月以上婴幼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国家近期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25)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三项重要标准,对婴幼儿辅食的原料、营养成分、污染物与微生物指标作出更严格规定。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正推动参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管理模式、按照特殊食品标准,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并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婴幼儿辅助食品"守护成长"提升行动。

三项新国标:辅食有了更细的"尺子"

婴幼儿辅助食品适用于6月龄至36月龄的较大婴儿和幼儿,主要包括三大类:以谷物为主要原料(干物质占比50%及以上)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经处理、灌装、密封、杀菌达到商业无菌、可常温保存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含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可添加在即食辅食中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婴儿自6月龄起应当添加辅食,在添加辅食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至24月龄以上。

新国标对辅食原料提出明确要求: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洁净、新鲜,不得含有骨头、鳞、刺等不适于婴幼儿食用的部分;水果蔬菜应无腐烂,肉、鱼须为新鲜或冷冻优质品;禁止使用经过辐照的原料、氢化油及香料;大豆及其制品需经高温处理,以消除可能影响营养吸收的成分。辅食的感官指标、营养成分、污染物、微生物、标签等,均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GB 2760-2024、GB 14880-2012等多项国家标准的具体规定。

监管升级:参照配方奶粉,严把五道关口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将婴幼儿辅助食品列为最高风险品类进行重点监管,该类产品近5年抽检合格率均在99.5%以上。但在孩子的健康面前,监管再严格也不为过。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系统推进17项任务,严把五道关口。

具体举措包括:对现有获证企业开展全覆盖合规核查,不合规的一律整改;督促企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监管部门随机抽查考核;根据新国标要求,明确禁用蜂蜜、辐照原料、氢化油脂等原料;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与力度,对虚假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冒充婴幼儿辅助食品等违法行为零容忍;推进"互联网+AI"智慧监管。对未按规定生产、标签违法、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同步落地

与辅食监管升级同步,《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2025年甘肃天水幼儿血铅异常事件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充分暴露出部分幼儿园"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风险防控能力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

新规划出了多条"硬杠杠":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食材供应商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禁止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餐饮具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等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

给宝宝选辅食,家长该注意什么

从辅食新国标到监管"守护成长"行动,再到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指向同一个目标:把婴幼儿"入口"安全的标准提到最高。对于家长而言,选购婴幼儿辅食时应认准执行新国标的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留意配料表中是否含有蜂蜜、氢化油等新国标明确禁用的成分;在幼儿园供餐选择上,也应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管理的园所。科学喂养、安全喂养,是宝宝健康成长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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